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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之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8-11-09 点击数:
    1、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自己选择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在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下列情况不予转诊:
    (1)诊断明确且可在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或书籍转院后治疗效果仍不明确的病人。
    (2)危重病人一般不予转诊转院,应予积极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仍需转院再由医务人员护送到上级医院,或呼急救中心来院接送接送病人。
    (3)由我院转诊到上级医疗的需报医保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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