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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转诊管理措施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8-11-12 点击数:
   
 
    (1)凡遇:①经本院多方会诊检查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病人;②因本院条件所限无法开展进一步治疗的病人;③危、急、重症病人必需转院抢救的;④医院无条件治疗的专科疾病病人。经治医师提出建议,主治医师报告,经科主任审批报医保办同意后办理转院转诊手续,转至专科或三级综合医院。
 
    (2)不得借故推诿病人,凡在本院可以治疗的病人,不得向外转诊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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