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2、应充分利用参保人员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3、按照社保局《诊疗项目管理》的规定,合理控制医疗成本,不得进行偏离治疗目的检查治疗,医生为参保人员所进行的检查和治疗收入,不得与医生及所在科室作为绩效收入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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